关于明故宫校区合同专用章用印办公地点调整的通知
各单位:
因合同专用章(1)用印职能由财务处划转至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,自 2025 年 1 月 19 日起,相关用印业务明故宫校区办公地点将由综合楼 303 办公室调整至综合楼 1029 办公室,业务咨询电话 84893114、84891351。
2025 年寒假期间,合同专用章(1)用印时间为:每周二(1月 21 日、2 月 4 日、2 月 11 日、2 月 18 日)上午 8:30-11:30、下午 14:00-17:30。
特此通知。
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
2025 年 1 月 16 日